《表8 因变量滞后两年和3年的回归分析》

《表8 因变量滞后两年和3年的回归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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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负面记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及绩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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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为t统计量;*表示在10%水平显著,**表示在5%水平显著,***表示在1%水平显著。

为了检验自变量是否会对延后第2年甚至第3年的因变量产生持续影响,本文又分别对每条样本计算T+2年和T+3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分”值作为该条样本的因变量,原自变量和各控制变量保持不变,构建了两组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见表8,模型12是T+2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分”值作为因变量,模型13是T+3年的“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分”值作为因变量。回归结果显示,这两个模型的“负面记录”变量都是不显著的,这说明因变量滞后2年或者3年,自变量对它的影响会消失,也就是不存在持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