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有效合规”标准的成立要件》
笔者建议,有效合规标准应以“有效合规”实质四要件和“规模为主,产业为辅”形式二阶层相结合的纵横交错的分类方式进行。首先,所有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产业范围,只要构建企业合规体系,界定其有效合规应符合“实质四要件”标准。其次,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如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其有效合规标准应为达至“准确”的二阶层。对于小型企业,其有效合规标准至少应为达至“正确”的单阶层。企业规模大小的标准,建议以市值或资产进行界定,如可以认定资产大于一亿元人民币的企业为大型企业。最后,结合企业的产业范围,除有效规划普遍性刑事法律风险如贿赂、洗钱之外,还需针对刑事法律风险高发区域重点防范。例如,食品、制造企业,需重点规划《刑法》分则第三章关于伪劣产品的刑事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应重点防范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秩序类刑事法律风险。(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8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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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30 |
作者 | 张堂斐、朱珊珊 |
绘制单位 | 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