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DEPA协定与其他主要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比较》

《表1 DEPA协定与其他主要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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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字经贸规则的最新发展与比较——基于对《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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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各协定官方文本整理绘制。

与《美日数字贸易协定》(UJDTA)相比,DEPA协定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开放性。DEPA协定被设计成“模块化”的诸边贸易协定,以便未来的参与者只选择最适合成员特定情况的协议元素。DEPA协定致力于为想要为数字技术制定高质量、高标准的规则的政府解决其面临的困境。DEPA协定代表了为数字经济创建和谐框架的良好开端,它包含允许成员在明确需要时根据当地情况调整规则的灵活性,并且为其他成员更广泛地采用模块提供条件。同时,为了使DEPA协定在长期内取得成功,就需要企业继续与政府保持联系,以确保未来纳入文本的新规则和条款仍然是相关和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