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沿线主要国家(地区)双边(一方是区域)贸易协定》
综上,“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在贸易协定上依然具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具体表现在:首先,“WTO-X”条款代表当下高水平合作的发展趋势,尚未签订或已签订但有进一步谈判空间的贸易协定的各方必然会在这类领域加强合作;其次,目前南北合作形式的贸易协定已逐渐成为主流,而部分南北合作形式的高质量贸易协定说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同样也能达成高水平合作,这对于今后区域间的南北合作具有启示意义;再次,跨地域的合作空间仍然巨大,“一带一路”倡议可以作为推动沿线区域国家间缔结贸易协定的契机,消除地理因素对缔结贸易协定带来的影响,带动尚未签订贸易协定的各方之间进行跨地域合作的可能性。
图表编号 | XD0014047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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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崔日明、邹康乾 |
绘制单位 |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