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贸易数据回归结果: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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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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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上面的数据表示回归系数,括号内的数据表示t统计量,*、**、***分别表示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

由表5可以看出:变量WTO(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的回归系数分别为6348.30、6665.25、7523.43、7997.43、8199.57,显著性均大于10%,且为正数,这表明该控制变量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相应地,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OBAOR(“一带一路”倡议)和Bor(直接相邻)的回归系数显著性也大于10%,且都为正数,这表明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ASEAN(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回归系数显著性也大于10%,但为负数,为反向影响。lnDi(地理距离)的回归系数显著性尽管也大于10%,但时而为正向,时而为反向,影响效果特征不稳定。变量lnYt(中国GDP)、lnYit(“一带一路”沿线国家GDP)的回归系数大部分小于5%,影响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