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评价主体间的分工合作》
语文核心素养是由多维度构成的,其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参与评价的主体应多元化。《课标》提出,要实行教师评价、聋生自评与互评、家长参评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12]。互评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同伴的评价给予了聋生理解和判断自身能力的不同视角,帮助其形成更全面的自我认同;另一方面,同伴互相评价,有助于同伴间建立协作关系以构建学习共同体。在语文实践中,采取各种形式鼓励聋生进行自评和互评,以充分体现聋生的主体地位,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尤其要发展聋生的自我评价能力。聋生可对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计划、习惯、技能或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评定。这种自我评价可以是聋生对照自己的目标和评价标准进行,可以是在教师的帮助下根据外部评价、客观性评价标准进行,也可以是形成性的自我评价[13]。同时,教师要指导家长参与评价,利用家校联系本、家长会、班级QQ及微信群等沟通平台和渠道,建立并完善家长评学评教制度。因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评价者的角色不同,在学业评价中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见表1),所以,评价主体间应保持互动、交流,分工合作,以提高评价的效率和功能。
图表编号 | XD0022703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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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刘琴、王振洲 |
绘制单位 | 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