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49—1978年中国乡村地域顶层设计的阶段划分及其特征评析》

《表2 1949—1978年中国乡村地域顶层设计的阶段划分及其特征评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近代以来中国乡村地域管理顶层设计的制度模式与历史变迁》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参考了文献[12-17],并在吸取百度百科和百度文库等相关论述的基础上由笔者梳理而成.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迅速巩固新生政权,全国延续了解放战争时期的提出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并在华东、中南、西南以及西北等“新区”持续推进土改运动,所涉及的农业人口数量和土地面积均占全国总数的2/3以上[11];与此同时,制定的《土地改革法》彻底铲除了封建剥削制度,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热情高涨[12-14](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