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840—1949年中国乡村地域顶层设计的制度模式及其特征评析》

《表1 1840—1949年中国乡村地域顶层设计的制度模式及其特征评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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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中国乡村地域管理顶层设计的制度模式与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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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考了文献[5-10],并在吸取百度百科和百度文库相关论述的基础上由笔者梳理而成.

鸦片战争之后100年间,中国社会的历史巨变严重冲击着传统乡村地区的封建桎梏,催生了从中央到地方较为系统的农业农村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式的乡村地域管理模式,即改革顶层设计、专设司农机构、推行农政革新、配套农村设施等,开启农村经营模式改革,提倡农工商一体化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转型.具体而言,清王朝晚期进行了农业改革,首创农政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开启了制度供给侧改革和政策体系设计,制定“行为规则”作为“强制性”的制度供给,催生了中国农业的近代转型[5].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及北洋军阀时期注重管理体系的建构,特别重视农业教育与科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探索、引进资本主义农业经营模式[6-7].而在国民政府时期,首次以规划的体例拟定《全国合作化方案》,施行土地合作政策;成立了专门的土地金融机构,开展农业金融业务;农业农村规划思想得到传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以重视,并创建标准自耕农场、开展农业科研等[8].这段时期的制度模式开启了农业现代化征程,建立了农政管理体系,尝试了涉农政策的诸多方面,探索了资本主义农业经营模式,并开展土地合作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受到制度及政策的非正式性、政权更迭频繁、财政资金匮乏、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社会经济环境不安定等因素影响,政策实效发挥有限(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