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大安市耕地健康产能等级与农用地分等中的利用等别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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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典型平原区耕地健康产能评价与验证——以吉林省大安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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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健康产能指数与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对比分析,从耕地面积的数量结构分布特征来看,耕地健康产能和国家利用等中各等别所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关系结果较为明显。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中的利用等为10等、11等、12等的耕地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20.03%、79.54%和0.43%。耕地健康产能中的健康等别占耕地总面积的20.71%,亚健康等别占耕地总面积的66.86%,不健康等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2.43%。总体上来看,健康耕地面积和10等耕地面积差异不大,亚健康耕地和11等别耕地之间差异较健康和10等地差异略大,面积变化差异最为明显的是不健康耕地和12等别健康耕地,这说明在耕地产能评价的基础上赋予健康相关指标进行耕地健康产能评价能够反映耕地内在机理的真实状况,在强调产能的同时更为准确的剥离出其中虽然产能高但健康状况不理想的耕地。进一步探讨两者等级的对应关系,如表4所示,耕地健康产能等级和农用地分等中的利用等别面积比例,耕地健康产能有健康、亚健康、不健康三个等别,大安市利用等有10等、11等、12等三个等别;在健康等别中三种利用等均有分布,利用等11等所占比重最大,利用等12等所占比例极小。在亚健康和不健康等别中利用等11等所占比重均较大。根据对应关系不难发现农用地利用等较高的耕地占健康产能耕地面积的比例较小,不健康产能主要由10等别和11等别构成,这一结论印证健康的耕地带来健康的产能,产能高的地区不一定耕地健康。相对于农用地分等定级标准,健康产能评价与之出发点相符并有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