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项目区建设前后耕地省级自然质量等别对比表 (单位: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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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耕地质量评价——以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为例》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龙口镇耕地省级自然质量等分布在14、15、16等,面积分别是70.10 hm2、201.02 hm2和1.80 hm2,其中15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73.65%。龙口镇耕地国家自然质量等分布在3等和4等,面积分别为202.82 hm2和70.10hm2,其中3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74.31%(表4)。
图表编号 | XD001983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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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01 |
作者 | 司徒荣轼、刘平、张志军、张志珊、丁艳娴 |
绘制单位 |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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