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项目区建设前后耕地省级自然质量等别对比表 (单位: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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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耕地质量评价——以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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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龙口镇耕地省级自然质量等分布在14、15、16等,面积分别是70.10 hm2、201.02 hm2和1.80 hm2,其中15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73.65%。龙口镇耕地国家自然质量等分布在3等和4等,面积分别为202.82 hm2和70.10hm2,其中3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74.31%(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