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项目区建设前后耕地省利用等别对比表 (单位: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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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耕地质量评价——以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为例》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龙口镇耕地省利用等分布在6等和8等,面积分别为70.10hm2和202.82 hm2,其中8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74.31%。龙口镇耕地国家利用等分布在6、7、8等,面积分别为169.08 hm2、33.74 hm2和70.10 hm2,其中6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61.95%(表6)。
图表编号 | XD001983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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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01 |
作者 | 司徒荣轼、刘平、张志军、张志珊、丁艳娴 |
绘制单位 |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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