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项目区建设前后耕地省利用等别对比表 (单位: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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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耕地质量评价——以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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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龙口镇耕地省利用等分布在6等和8等,面积分别为70.10hm2和202.82 hm2,其中8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74.31%。龙口镇耕地国家利用等分布在6、7、8等,面积分别为169.08 hm2、33.74 hm2和70.10 hm2,其中6等耕地所占比重较大,为61.95%(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