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种评估方法对比: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溢价并购问题研究——以东华软件并购至高通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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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溢价并购问题研究——以东华软件并购至高通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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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本案例中,中联评估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对至高通信全部股权进行估值,结果如下页表1所示。由表1可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不到收益法的1/4,收益法的结果相比于账面净资产,增值率高达443.22%。评估机构认为至高通信所在的行业属于轻资产行业,对其评估结果影响较大的是研发能力及营运、管理经验,资产基础法无法反映这部分的价值,而收益法的评估依据是企业的未来收益,更能反映该类企业的价值。因此,最终的合并对价建立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之上。然而,在分析了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与至高通信披露的资产负债表之后,本文认为部分估值数据不够合理,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