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10种磺胺类药物在湖南地区畜禽肉样品细类中的检出情况》
325批次畜禽肉样品中有8批次乌鸡肉、2批次土鸡肉、1批次普通鸡肉、3批次猪肉、2批次猪内脏、2批次牛肉、3批次羊肉检测出磺胺类药物,总体检出率达到5.92%,除鸭肉样品外,其他类样品均有检出磺胺类药物,详细结果见表5。其中有11批次鸡肉类产品检出磺胺类药物,占检出总批次数(21批次)的52.4%,说明磺胺类药物在鸡肉样品中残留的风险性较大,特别是乌鸡肉中磺胺类药物检出率达到了乌鸡肉样品总数的32.0%;与鸭、鹅等需要依靠水域活动生长的禽类饲养方式不同,养殖场大多将鸡关在笼中饲养,狭小的生长环境、极高的个体密度、有限的通风条件,都使鸡在养殖过程中出现疾病的概率性相对较高;乌鸡由于其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高,其饲养成本和售价都要高于普通鸡种,养殖者为防治乌鸡疾病,降低风险,对药物的使用可能比一般鸡种更频繁[20]。检出磺胺的8种畜禽肉样品细类中,检出磺胺种类数均为1种,说明湖南省内单个畜禽肉细类的磺胺类药物给药可能比较单一。
图表编号 | XD0022557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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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向俊、唐万里、刘慧、赵红清 |
绘制单位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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