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广西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分转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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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和高职就业指导课程改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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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分转换政策。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发表相关论文、发明创造获得的专利、创业成功等。如表2所示,有21所高职院校暂不允许创新创业学分与专业学分转换,在9所允许转换学分的高职院校中,只允许转换成第二课堂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