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澜湄各国旅游合作签订的主要双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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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流域旅游合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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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各国旅游部门及相关网站信息综合

以联合行动计划为主的双边协议,是澜湄各国政府之间开展区域旅游合作的基本形式。尽管各国之间签署的双边合作协议在合作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是根据所有协议,相关方面都同意在旅游政策、旅游产品、旅游信息以及和旅游从业者培训等方面相互支持,愿意在平等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双方旅游业的长期合作提供有利条件,具体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