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非洲国家(地区)与中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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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视角下的中非税收合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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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70/index.html

一是拿出更多具有创新与特色的方案促进中非税收合作发展。从已有的中非税收合作来看,双边和多边税收发展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以中非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例,中国已与18个非洲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在中国加入WTO后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发出后出现了两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签署的上升期(见表1)。可以说当前仍处于税收协定签署的机遇期,而相关协定的签署又会对双方微观主体的互联互通产生重要影响。客观来看,当前中非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占非洲国家总体比例(33%)依然较低,更遑论已经生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比例(22%)。未来在共建“一带一路”视角下以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中,如何创新性地解决上述相关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如“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下提高税收确定性本身就包含要解决双重征税问题。这些实际问题需要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思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