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单变量均值检验:业绩预告:“压力”抑或“治理”——来自企业创新的证据》

《表4 单变量均值检验:业绩预告:“压力”抑或“治理”——来自企业创新的证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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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压力”抑或“治理”——来自企业创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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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双尾检验的T值;***表示在1%的水平内显著

表5第(1)至(3)列为表示t+1期的I nvent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结果显示,在不加入任何控制变量情况下,Treat×Post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在第(2)和列中引入多个企业特征层面控制变量后,Treat×Post系数仍显著为正;第(3)列则在第(2)列基础上加入了三个强制披露条件(亏损、扭亏为盈和业绩大幅变动)的控制变量,以缓解主板公司适用的半强制披露要求对本文结果的影响,同样,Treat×Post系数符号和显著性并未发生变化。以上结果表明,业绩预告的披露显著促进了企业创新。在控制变量方面,研发投入(R&D)越高的企业,未来的专利产出越多;规模(Si ze)更大的企业有更多的资金、人员及技术储备进行研发,因而创新产出越多。与陈钦源等[74]发现一致,分析师关注度(Cover)的系数显著为正,即分析师跟踪越多的企业创新水平越高,表明在中国情境下,分析师跟踪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发挥的是治理作用而非压力效应。此外,行业集中度(H H I)系数也显著为正,表明行业的竞争程度与企业创新水平之间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总体而言,公司治理假说得到了经验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