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高校模拟法庭演练中事前串词情况》
模拟法庭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战能力,这一能力包括程序合法和适用法律正确两个方面的内容。上文所述的模拟法庭的话剧性表演,虽然实战性差,但至少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学生对于程序合法的实战能力,虽然这种程序合法的实战能力并不能替代准确适用法律的实战能力。而过于强化程序合法性的训练,常常导致学生不会寻找争议焦点,从而使得对抗性辩论不够深入,导致判决的说服力不够。真正的司法审判,既要求程序正义,也要求实体正义,双方当事人要在程序公正的情形下,通过公开辩论,使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尽可能符合客观事实,使应得到适用的法律得以确认,并据此做出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则的“判决”。如果模拟法庭运行的过程中过分强调一些程序性事项,就不能使学生在实体法方面得到有效的锻炼,使得学生的实战能力训练效果大打折扣。我国高校现有的模拟法庭这种过度的话剧性表演的事先串词,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在实体法适用方面的训练效果低微(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32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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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31 |
作者 | 邱润根、宋旭明 |
绘制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