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权力层级表》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权力按照法律法规的法律层级来区分,可分为三个层级(如表1所示)。第一层级权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交通警察的职权,暨维护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第二层级权力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的四项基本权力: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及道路交通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第三层级权力是道路交通警察在道路交通执勤执法中的具体权力,暨交通警察个人在道路执勤执法中能够自主直接行使的权力,即《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赋予交通警察的权力。
图表编号 | XD0022115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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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31 |
作者 | 李振宇 |
绘制单位 | 重庆警察学院治安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