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交易机制A和B下微电网发电商的收入和支出》
单位:元
表3是算例2中交易机制A和B下微电网发电商的收支情况,在算例2中不考虑惩罚机制的作用。由于微电网发电商1的风电出力预测不准确,因此日前调度计划有效性指标δ的数值由算例1中的98.88增加至187.54,这表明日前调度计划的有效性有所下降。为此,偏差考核机制将使微电网发电商1支付相应费用38.37元。与交易机制B的结果相比,在交易机制A下微电网发电商1的发电收益下降19.52元。如果没有偏差考核机制,日前调度和计划电量将失去指导作用。另外,与算例1的结算结果相比,由于算例2中微电网发电商2的发电量增加,在交易机制A下其发电收益上升8.91元。
图表编号 | XD0022007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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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陈恒安、管霖、李中兴、卢操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