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93份相关裁判文书案件情况概览》
笔者借助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分别以不同的检索词对裁判文书进行了检索(1),剔除相关性不大的案例,总共收集到93份已公开的裁判文书,其中认定构成商标指示性使用的裁判文书有55份(包括仅认定了部分行为的情况)。通过对收集到的裁判文书进行系统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指示性使用的适用存在较为混乱的情况,如将是否销售正品作为其判断要件之一、忽略其属于非商标性使用、将其与商标权用尽原则混用以及将不造成混淆可能作为其构成要件之一等。基于上述问题,笔者将这93份裁判文书进行了数据处理,结果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002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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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5 |
作者 | 冯晓青、陈彦蓉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