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 0 0 0—2018年乡村水电站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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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视域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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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0—2007年统计口径为乡村办水电站,2008年起统计口径变更为农村水电,是指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和配套电网,2008年起全国数据中包含水利部直属数据。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s://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zb=A0D08&sj=2019。

从1998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力管理制度、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两改一同价”政策。截至2000年,全国97%人口的用电问题得到解决,80%的中国农村地区配备了大电网;截至2004年,在完成两期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以后,4.8万个行政村近1.5亿农民从中受益,农户用电价格下降31.58%(从0.76元/度降至0.52元/度)。2015年12月23日,位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的9 614户、合计3.98万农村居民合闸通电,从此我国农村居民全部告别了“煤油灯”时代,实现家家户户用上电的目标。(6)为有效解决农村居住分散造成的用电成本过高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乡村水电站建设。200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通过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六小工程”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表6为2000—2018年乡村水电站建设及装机容量。其中,2008年起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导致数据无法衔接,但能看出变化趋势。2018年,乡村水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 043.53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的22.8%。乡村水电站的年发电总量达到2 345.6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发电总量的19%,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