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 0 1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分税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在“营改增”全面试点前,营业税是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增值税是中央税的主体税种。2016年5月份开始,全面取消营业税,增值税分成比例由原来的中央、省、市(县)75∶10∶15调整成中央、省、市(县)50∶15∶35,直接导致地方主体税种的流失。2016年受经济低位运行以及全面实施“营改增”等减收因素影响,一般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比2015年下降9.1个百分点。2016、2017年税收总量分别比2015年低17.6%和13.5%,2018年税收总量与2015年持平,近三年来非税收入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因素,财政收入后劲不足,收入质量下降明显(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9739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9.05 |
作者 | 赵玮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吴桥县财政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