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2 0 1 6-2018年浙江省信用服务业人均业务收入和人均资产情况》
从机构类型看,新兴互联网信用服务机构和传统信用服务机构分别占总体的24.32%和75.68%,尽管新兴互联网信用服务机构绝对数量较少,但是2016-2018年期末资产分别占总体的38.69%、35%和42.68%,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总体的40.77%、50.58%和63.02%。新兴互联网信用服务机构依靠大数据挖掘和处理能力,在形成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同时开辟新的信用应用场景,能较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具有较强的发展韧性,已经形成浙江独特的信用行业发展优势。
图表编号 | XD0010975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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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陈海盛、应瑛、朱磊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信用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