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清代安徽歙县遗存的执照数额年超过2张的人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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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统一比限制度的建立及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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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方信先户,源自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地方历史文献数据库,歙县33都3图方氏(080808),赋役·田赋缴纳记录(九);汪兴户,源自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地方历史文献数据库,歙县6都2图汪氏(100806),赋役·田赋缴纳记录(五);方玉文户,源自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地方历史文献

不管是文献记载还是目前发现的遗存串票(执照),雍正以后基本上推行的是“上下忙两限制”,但也有一些地方并不尊崇“上下忙两限制”,而是采取了相当灵活的比限制来催征,其中安徽歙县便是典型案例,目前歙县遗存的执照(串票)近千张,其中一户达10张以上的人户有7户(具体见表1的资料来源),时间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开始至咸丰十年(1860年)为止,这对我们分析串票和限期数提供了极佳材料。一般而言,某户某年的1张串票便代表1个限期,某年某户有7张串票便代表该年至少是分7限征收,其它可以此类推,因遗存很难保存完整,故根据某年某户遗存多少张串票来确定的期限数,显然还是不能明确确定的,但至少可确定其最少的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