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稳健性分析:村庄组织化程度能抑制农地抛荒行为吗》
注:括号内为标准误;*P<0.1,***P<0.01。
我们利用问卷中对常年不住在村里的家庭农地利用情况的调查,选取这类家庭弃耕面积在流动家庭农地面积中的占比来替代基准回归中村庄层面的抛荒比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5第1栏。另外,我们根据问卷中涉及的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委之间关系好坏的量表,汇总两项分值得到村庄内部自我运转的良好程度(Intr_relationsi),用来作为村庄组织化程度的代理变量,估计结果见表5的第2~3栏。
图表编号 | XD0021631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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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冯国强、李菁、孙瑞、陈志杰、张思远、任晓丽 |
绘制单位 |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兰州大学县域经济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兰州大学县域经济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兰州大学经济学院、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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