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途径》
和谐,这一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串联三个层面价值观的起点和统领,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由于各部门法律设立颁布和修订的时间与背景均不相同,因此就造成了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与不和谐,因此法治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便是要由中国传统和谐精神为引导首先实现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共存,这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良好运行的基础。
图表编号 | XD002160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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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10 |
作者 | 马陇平 |
绘制单位 | 兰州文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