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地区污染治理投资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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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问责制度对政商关系转型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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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5%、1%水平显著。

政府补助资源配置的优劣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投资能力,理论上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越高、投资结构越好的地区企业获得更多政府补助的可能越大。如果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不足则说明该地的环保投资结构不合理,地方政府也可能会为了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项目而挤占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为此,需要检验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结构对生态问责与政府补助关系的调节作用,设定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与地方GDP的比值取对数表示地区污染治理投资结构,如果高于年度地区中位数则认为具备好的污染治理投资结构,否则为非优污染治理投资结构。具体回归结果见表8。在污染治理投资结构好的地区,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在生态问责之后并没有显著变化;在污染治理投资结构非优的地区政府补助与EcoAcc·T、EAnum·T、EApunish·T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生态问责使得污染治理投资结构较为不好的地区对地方政府资源配置做出了调整,其政商关系在生态问责之后受到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