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地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与企业环境成本 (总和)》
注:***表示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示通过了5%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示通过了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
根据前文假设,本文对模型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考虑到样本各变量数量级相距较大,本文在进行回归之前,对宏观地区污染治理投资指标和企业环境成本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2957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3.05 |
作者 | 崔也光、周畅、王肇 |
绘制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