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债券市场产品发行监管体系》
注:自新《证券法》2020年3月1日实施后,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开始实施注册制,企业债由发展改革委注册,公司债由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金融债由人民银行核准,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发行。
因此,以互联互通促进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具有重大意义。商业银行调节市场资金余缺,为交易所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将提高交易所市场活跃度和交易量,更好地发挥交易所市场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也有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
图表编号 | XD0021557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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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胡耀亭 |
绘制单位 |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