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市场前十位发行人(2012—2018年累计,中国发行人除外)》
数据来源:CBI 2018年绿色债券市场报告。
“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市场起步较晚,该区域的市场规范对比全球标准有所落后,但这种现象在近年逐步得到了改善。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发布的《绿色债券指引》是“一带一路”绿色债券市场中最早的一批指引,之后由其公布的《绿色债券分类项目目录》以及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接下来公布的关于非金融发行人的相关条例都有效刺激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6-7]。印度有着仅次于中国的新兴市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17年发布了《绿色债务证券发行上市披露要则》(Disclosure Requirement for Issuance and Listing of Green Debt Securities),同时为支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印度工商协会联盟(FICCI)在CBI的帮助下设立印度绿色债券委员会。除此之外,东盟在2018年发布《东盟绿色债券标准》(ASEAN Green Bond Standards),这一标准为东盟国家提供了统一化框架和高透明度市场,从而催生了其2019年的优秀表现,现有东盟国家中已有6个参与了绿色债券市场。拉丁美洲的秘鲁利马证券交易所也于2018年发布绿色债券指引,意在加速智利和秘鲁绿色债券的发行。
图表编号 | XD0020420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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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孙昕、张文中 |
绘制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