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近五年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参保类别人数统计》
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及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分别对应缴纳的金额为36元、60元和20元[2]。2015年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参保人数占2015年医疗互助总人数的比例为48.50%,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参保人数占2015年医疗互助总数的比例为23.55%,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参保人数占2015年医疗互助总人数的比例为27.95%。从近五年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参保类别人数统计来看,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互助保障参保比重有所降低,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参保比重有所增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参保比重有所降低。由此可见,杭州市在职职工逐渐重视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互助保障项目,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1490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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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8 |
作者 | 叶群华 |
绘制单位 | 杭州市工人业余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