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20年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重要政策》

《表2 2020年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重要政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冠疫情对城市核心区交通安全的干预效应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据宁波市卫健委统计,2020年1月21日发现首起新冠肺炎病例,2020年2月20日达到最大感染人数157例,后续无新增病例.根据文献[7]对疫情阶段的区分方法,结合宁波市各项重要政策出台的时间节点,划分疫情阶段如表2所示.疫情爆发初期,对出行密集度高的地区尽早预警;疫情快速传播时期,执行严格社区管控、停工停学、封闭进出城通道和交通禁行等措施,进行交通阻断;疫情持续传播期,疫情增速放缓,城市运行开始启动,交通秩序逐渐恢复阶段,仍需限制不必要的交通需求,进行交通管控;疫情恢复期,居民出行和社会活动大幅增加,公共交通正常运营,仍需警惕疫情反复的风险,视为交通需求疏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