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UOC质量责任共同体的构成(以战略规划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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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开放大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阐释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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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符号“—”代表具体环节中不包含该层面的质量责任主体。资料来源:Open University of Catalonia.Internal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Manual[EB/OL].[2019-03-23].https://www.uoc.edu/portal/_resources/CA/documents/qualitat/politica-qualitat/Manu-al_SGIQ__v.1

各级质量责任主体通过精确分工、密切配合构成了质量责任共同体,实现了校委员会、主管领导、行政部门、院系负责人、课程教师等多元主体参与,确保UOC各项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表1为UOC战略规划中各具体环节的质量责任共同体构成,例如在“UOC制定战略规划”环节中,各主体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形成了由治理委员会、教学副校长、战略规划与研究副校长、全球化与合作副校长、总经理、规划和质量部门组成的质量责任共同体。其中教学副校长为主要执行主体,负责制定并宣传相关战略目标;建立年度质量目标,以保证战略的部署;使用规定的指标追踪质量目标的实施水平;制定质量方针。其他主体共同负责该过程的监管,并共同承担质量责任,如战略规划与研究副校长负责战略规划的制定、监测和评估;跟进战略计划行动和目标的落实情况;确保学术和管理机构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战略计划。全球化与合作副校长负责组织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等;将UOC战略计划融入政策、流程和管理系统。总经理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治理委员会负责审批战略计划、年度目标和质量方针。规划和质量部门负责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设计、实施、监控、维护和改进。[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