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等级划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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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信息系统灾备中心建设方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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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对信息安全防护越来越重视,对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中心(以下简称“灾备中心”)建设也给予了高度重视。2007年6月,国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灾备中心建设的第一个国家标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2013年,又发布了具有指导性的《灾难恢复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规范》(GB/T 30285-2013),对灾备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制定了具体规范。《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对灾难恢复能力从低到高共划分了六个级别,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