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能力等级划分[1]》
随着信息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对信息安全防护越来越重视,对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中心(以下简称“灾备中心”)建设也给予了高度重视。2007年6月,国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灾备中心建设的第一个国家标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2013年,又发布了具有指导性的《灾难恢复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规范》(GB/T 30285-2013),对灾备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制定了具体规范。《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对灾难恢复能力从低到高共划分了六个级别,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14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周琦 |
绘制单位 | 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