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大气自净能力等级划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2008—2018年黑龙江省大气自净能力变化特征分析》
式(1)中,A为大气自净能力指数,单位为104km·a-1;VE为通风量,单位为m2·s-1;R为降水量,单位为mm·d-1;S为单位面积,取100 km2。参考《大气自净能力等级》(GB/T 34299—2017),将大气自净能力进行等级划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189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朱红蕊、刘赫男、张洪玲、尹嫦姣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气候中心、黑龙江省气候中心、黑龙江省气候中心、佳木斯市气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