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优化样本结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1)》

《表7 优化样本结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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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税务局为邻:便利避税还是便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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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剔除了建筑、批发零售、交通和住宿餐饮4个行业的样本观测。根据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所得税征管办法。换言之,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纳税年度中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局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后再由总机构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按此规定,对于存在大量跨区分支机构的企业而言,所得税同时受到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的监管,企业与主管税务局的地理距离无法统一确定。为了排除跨区经营纳税政策的影响,我们剔除了建筑、批发零售、交通和住宿餐饮4个普遍存在分支机构行业的样本观测,重新对模型(1)~(3)进行了回归分析。从表7中可以看出,回归结果与假设基本相符,表明本文的结论比较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