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华平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行权执行方案Tab.2 The execution plan of Avcon’s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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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股权激励模式对激励效果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注:以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净利润3 150.80万元为基期净利润。资料来源:WIND(整理自2016年6月7日公告)。
2016年6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华平股份对《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公告.该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股票数量为8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的1.52%,授予价格为每股4.63元。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禁售期为12个月,解锁期为36个月。激励对象为包括公司董事、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内的159人(2016年8月17日,由于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人数减少至155人,股票数量减少到799.6万股)。以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净利润3 150.80万元为基期净利润,并就授予限制性股票提出三次解锁条件:第一次解锁条件需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相对于2015年不低于15%;第二次解锁条件需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相对于2015年不低于30%;第三次解锁条件需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相对于2015年不低于45%。
图表编号 | XD002084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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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20 |
作者 | 欧丽慧、陈天明、李真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经济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