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内特殊经济功能区比较》

《表1 国内特殊经济功能区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自由贸易港建设:内涵、基础及效应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在“胡凤乔.世界自由港演化与制度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所提供的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而得。

对自由贸易港的研究,外国学者要比国内学者研究得早。比较著名的有理查德S托曼(1956)所著的《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和麦克尔威和雷耶斯合著的《港口开发》,都对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作了定义。可以说,自由贸易港属于自主开放的一种形式,和我国之前所设立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均属于特殊经济功能区,是一国在一特定区域内,所实行的贸易投资优惠政策或者“境内关外”自由贸易政策。陈永山(1988)在《世界各地的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中提到自由港,认为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园区一样,可以采取关税优惠政策,允许外商在此对商品进行整理、加工和制造,但是又比自由贸易区更自由,是最完整形态的自由区[5]。高中岗(1993)根据政策优惠程度将自由港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完全自由港对进出港口的所有商品都免收关税,有限自由港对绝大多数商品不征收关税,只对少数商品征税,实行不同程度的贸易管制;按照用地范围不同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将港口所在城市都化为自由港,一类是港口及所在城市的一部分[6]。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提出“自由贸易港”之后,汪洋(2017)首先对自由贸易港作出明确的定义,他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是这样解释自由贸易港的:“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7]根据汪洋的定义,张释文等(2018)对自由贸易港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自由贸易港是指设立在国家与地区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特殊经济区域,对全部或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并且允许在自由港内进行货物存储、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允许货物、资金、人员自由进出[8]。根据已有的文献,笔者系统整理了自由贸易港与其他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详见表1),试图进一步深入地分析自由贸易港相比较于已有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而言的主要特征和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