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威廉姆森不同契约形式的依赖关系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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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森契约关系的治理结构理论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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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性契约是一种长期性的契约安排,交易各方重视个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过去、现在和“可预见”将来显得非常重要。麦克耐尔认为,维持持久关系的压力导致许多从事内容(如公司法和集体谈判法)先后从古典合同法系和新古典法系中分离出来。合同期限的延长和复杂性的不断增加导致古典合同被关系合同所取代。由于关系具备了“带有除交换及其中间程序之外的大量规范的小社会”特性,所以关系契约是一种隐性的、非正式的、非约束性的、自制型的契约类型。威廉姆森把企业描述成“一系列合约”时,关系契约就应运而生。等级制就是它自己的最终上诉法庭,它比古典契约和新古典契约更富有弹性和调适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