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核心范畴“契约形式的合作”的部分数据与开放性编码》
在虚拟企业中,盟主企业将非核心职能交由盟员企业负责并通过信息平台与其他成员进行信息交流与互动。为确保合作的安全并明确相互的权责义务关系,盟主企业与盟员企业间通常都以契约形式对合作的方方面面做出详细规定。本研究发现,盟主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会与所有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内容涉及职能分工、利益分配在内的各个方面,初步得到核心范畴“契约形式的合作”。在选择性编码的过程中,“契约形式的合作”得到4层32个编码的支持并判定饱和。数据及开放性编码见表8,选择性编码见图6。
图表编号 | XD006087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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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贾旭东、何光远 |
绘制单位 |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