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部分上市中小银行普通股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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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和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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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二级资本债是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二级资本债与次级债区别在于是否有减记条款。与银行普通债相比,二级资本债具有次级性和提前赎回条款,二级资本债不设回售条款,除非商业银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否则投资者无权要求加快偿付未来到期的二级资本债。但是二级资本债往往设有提前赎回条款,以当前主流的“5+5”为例,原始发行期限10年,在第五年末,若赎回后资本充足率仍满足监管要求,经银保监会批准后,银行可选择提前赎回二级资本债。通常情况下,银行补充二级资本有两个方法,即二级资本债和超额贷款准备损失,但超额贷款准备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净利润和留存收益,实际上银行运用超额贷款准备损失补充二级资本的意愿不强。二级资本债作为固定收益类的资本工具,发行相对便利,是各类型金融机构补充二级资本的有效方式,更是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主流选择。例如,2019年4月,武汉农商行通过公开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总额,用于补充二级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达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