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上市银行绿色信贷授信预额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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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的探索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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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历年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中,兴业银行披露的是“绿色金融融资余额”。

从绿色信贷来看,相对于联合国和发达国家所倡导的金融机构的自愿和自律行为(如《赤道原则》),中国更强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信息,截至2017年2月,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51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8.8%,比重和增长速度都在快速提高,绿色信贷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根据中国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年上报绿色信贷的相关数据和信息,银行上市公司也会在年报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予以披露(见表2)。据估算,绿色信贷的环境效应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1.87亿吨,达到中国2016年能源消费总量的4.3%,可折算成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35亿吨,减排化学需氧量397.73万吨、氨氮43.45万吨、二氧化硫399.65万吨、氮氧化物200.60万吨。应该说,绿色信贷政策确实推动了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不过,对该政策效果的实证检验表明,绿色信贷政策能够抑制“两高”企业的信贷需求,但其债务融资成本并没有实质性影响,尚没有将环境成本内化到生产环节当中。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有很强的外部性。从发达国家的环保经验来看,无论是形成交易市场的科斯手段,还是强调征税的庇古手段,都强调将环境成本内化。基于排污费的中国实证检验也证实了将环境成本内化有利于治污减排(3),能够有效推动企业环保行为的改进,而临时性的环境管制措施,很难从长期根治环境问题,还可能会以更严重的报复性污染为代价(1),毕竟当前很多地方环境违法成本不高(2)。如果环境与金融政策的融合无法将环保成本予以内化,从本质上就无法驱动企业微观行为的实质改变。当然,基于中国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政策的实证检验才刚刚开始,需要更详细更严格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