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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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执行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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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各银行机构2016年和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按照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绿色信贷政策要求,全国主要银行机构逐步将环保政策纳入信贷政策制定、信贷审批和发放条件中(见表1)。一是不断优化自身绿色信贷结构。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环境治理等产业政策不断调整自身信贷政策,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同时压缩环境污染、“两高一剩”行业贷款规模。二是不断完善绿色信贷审批。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均严格制定并执行“环评审核一票否决制”。部分金融机构采用“赤道原则”将环保与社会评估贯穿信贷审批、发放各环节,如兴业银行对贷款项目开展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并以此作为贷款授信、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三是逐步建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金融机构从内部考核、组织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如工商银行将绿色信贷定量指标纳入对各分支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兴业银行将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并成立集团绿色金融专项推动小组(绿色金融部),每家分行配置绿色金融专职人员,近30家分行设置了绿色金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