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量化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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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路径与对策》
注:计算方法来源于现场调研资料整理。
在清产核资上,北疆要重点核查村集体多年积累的经营性资产,南疆侧重于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以及自治区扶贫、援疆、社会捐助、“访惠聚”驻村工作等固定资产。在成员身份认定上,以1998年第2轮土地承包户信息为基础,考虑户籍关系、集体土地承包关系和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北疆对不同时期的落户人员进行认定,南疆则重点对离异妇女,重新补登户口人员的成员身份认定。在资产量化上利用4种方法(表2),对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量化,对公益性资产进行管护服务,对资源性资产进行确权颁证。在股权设置上,可以设个人股(成员股)和集体股,以个人股为主时,个人股不得低于总股数的60%(一般比例为7:3),考虑到集体所有公有制性质,新疆各地均设置集体股用于解决村级公共事业经费开支、村级社会保障及历史遗留债务等问题,但集体股不得高于总股数的40%。北疆经营性资产总量较多的村均采用由成员自由确定每股所占的资产份额来计算股权,而南疆不论男女老幼,所有成员统一实行1人1股制。
图表编号 | XD0020434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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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0 |
作者 | 王科强、刘维忠 |
绘制单位 |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