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新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村庄股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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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路径与对策》
注:数据来源现场调研资料整理。
具备一定经营性资产、收益相对稳定的城郊村,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基础上,按一定的标准折算成股份份额量化给享有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收益分配权。如新疆吉木萨尔县董家湾村将10.7hm2(160亩)机动地入股企业得到的分红收入和80hm2(1200亩)机动地发包收入作为村集体资产,按照对集体所形成财产的贡献大小不同设置劳龄股,以截止日时年满18周岁为起点,划分若干个年龄段,分别配置相应的股数。对于只享受劳龄股的,不具有成员身份,因而也无法获得选举及被选举等民主权利,只享受股份收益。所持股份可内部转让、集体赎回或自愿放弃(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434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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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0 |
作者 | 王科强、刘维忠 |
绘制单位 |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