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85和2015年民族地区高校教师职级结构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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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高校师资队伍结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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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少数民族八省区共有正高职教师409人;2015年,增加到17880人,其结构比例从1985年的1.18%上升到2015年的10.32%(见表2)。副高职教师从1985年的2680人增长到2015年的50311人,结构比例也相应地从7.71%提高到29.04%,相较其他职级群体,其结构变化值最大。中级职称教师一直是民族地区高校师资队伍的最大群体,其增长曲线表现出显著的阶段性特征(见图2)。1985—1998年间中级职称教师的年均增长率为3.79%;但1999年之后就出现大幅增长,年均增长率高达8.08%。初级职称教师人数的变化曲线不规则,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曾有过较快增长,随即便迅速回落;1999年高校大扩招之后,其规模又有一定程度扩张,但近10年来其变化趋势极为平缓。无职称教师数量虽然从1985年的2390人增加到了2015年的18380人,但其结构比例大致与当前正高职教师规模相当。这些无职称教师主要是当年毕业后到高校工作的新生力量,因暂未评定职称,所以被纳入无职称群体予以统计。将民族地区正高职和副高职职级教师人数合并计算,其结构比例约为40%,已经超过了高校办学条件指标规定的高级教师比例不得少于教师总量30%的要求,可见,当前民族地区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已经得到了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