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劳动争议调解意愿的生成机制》
劳动争议的调解意愿尽管是主观性问题,但是意愿的形成则是一个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动态过程。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必须将其“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和角色定位实际地被结合进入人格系统并按照制度所提供的价值取向和角色期望进行行动”[9](p523)。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过程的形成,笔者将调解意愿形成的影响要素划分为法制机制、平衡机制和导引机制。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和牵制,对调解意愿的达成递进式地发挥作用。这三方面的要素完整地统一于调解意愿的建构之中,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08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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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20 |
作者 | 高建东 |
绘制单位 | 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