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内河船入海营运行政责任概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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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入海营运安全风险、法律责任与应对——以浙江沿海内河船入海营运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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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内河船入海营运通常存在多项违章行为,2019年平均每艘在4项以上。例如,在“华伦99”轮与“宝迪隆1”轮碰撞案中,海事部门对“华伦99”轮船舶所有人和船长(船员)共做出了8项处罚。概括起来,主要涉及以下违法行为和行政责任: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船员无证或不适任,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相关内容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