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内河船入海营运行政责任概览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内河船入海营运安全风险、法律责任与应对——以浙江沿海内河船入海营运为背景》
如前所述,内河船入海营运通常存在多项违章行为,2019年平均每艘在4项以上。例如,在“华伦99”轮与“宝迪隆1”轮碰撞案中,海事部门对“华伦99”轮船舶所有人和船长(船员)共做出了8项处罚。概括起来,主要涉及以下违法行为和行政责任: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船员无证或不适任,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相关内容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9997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吴胜顺 |
绘制单位 | 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庭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