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定性评价指标得分区间》
对已构建的生态宜居程度评价体系,评价标准集V划分为优、良、中、差和较差五个等级,即V={优,良,中,差,较差}。二级评价指标的得分参考文献资料,并邀请专家根据自身研究领域,由评价标准集规则给出。指标的等级评价规则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990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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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刘家涛、袁涵、吴静、杨晟、张晓伟 |
绘制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学土建与水利学院、山东大学海洋研究院、山东大学土建与水利学院、山东大学土建与水利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